1、离婚案件的证据有什么内容
离婚诉讼容易见到证据有: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,如重婚、家暴等的报警记录、诊断证明、忏悔书等;展示财产情况的,如房地产、汽车、银行账户等证明;子女抚养权归属的,如出生证明、抚养条件说明,像收入、居住证明等。采集证据应围绕离婚缘由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三大核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
(二)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2、离婚案件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
离婚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。从当事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但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,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,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。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,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规定,即三年,从当事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。应该注意,离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较为复杂,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。如存在特殊状况,如一方隐藏、转移夫妻一同财产等,诉讼时效可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。总之,要依据具体案件状况准确把握诉讼时效。
3、离婚诉讼中证据的采集与运用有什么?
在离婚诉讼中,证据采集与运用至关要紧。证据可包含书证(如结婚证、财产清单等)、物证(如一同财产等)、证人证言(亲友见证等)、视听资料(聊天记录、视频等)等。采集时应该注意合法性与真实性,防止非法方法获得。运用时需明确其证明目的,如书证可证明婚姻关系及财产情况等。证人证言要确保证人客观真实,能准确陈述有关事实。视听资料需保证来源合法且未被篡改。同时,应该注意证据的关联性,即与离婚诉讼的争议焦点有关。比如,若争议财产为房地产,需采集房地产购买合同等有关证据。在庭审中,要合理组织和呈现证据,通过明确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,使法官可以充分理解和认同证据的价值,以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。
离婚案件中容易见到的证据包含: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,如一方存在重婚、与别人同居、家暴、赌博等恶习的证据,有关的报警记录、医院诊断证明、悔过书等;证明财产情况的证据,像房地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银行流水等;还有证明子女抚养状况的证据,譬如子女的出生证明、自己有更好抚养条件的证明,如工作收入证明、住房证明等。总之,证据应围绕离婚是什么原因、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重点问题展开。